证券代码:600110证券简称:诺德股份公告编号:临2025-061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一
| 担保对象一 | 被担保人名称 | 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71,3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227,691.40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担保对象二 | 被担保人名称 | 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1,5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226,191.40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973,808.60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71.43%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前期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1日和2025年5月1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1日和2025年5月1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要并提高工作效率,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为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与债权人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需要相互提供担保额度(实际使用即敞口额度)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或等额外币。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04月22日《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方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合同签署日期 | 债权人 | 本次担保金额(万元) | 本次担保后可用担保额度(万元)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5年9月 | 农业银行西宁分行 | 51,300.00 | 247,691.40 | 否 | 否 |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5年9月 | 工商银行西宁分行 | 10,000.00 | 237,691.40 | 否 | 否 |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5年9月 | 青海银行西宁分行 | 10,000.00 | 227,691.40 | 否 | 否 |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 | 2025年9月 | 招商银行长春分行 | 1,500.00 | 226,191.40 | 否 | 否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91.86% |
| 法定代表人 | 雷有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32900MA75259KXY | ||
| 成立时间 | 2015年12月30日 | ||
| 注册地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东路9号 | ||
| 注册资本 | 172,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42,004.62 | 352,048.39 | |
| 负债总额 | 163,696.94 | 175,985.88 | |
| 资产净额 | 178,307.68 | 176,062.51 | |
| 营业收入 | 78,455.20 | 209,805.01 | |
| 净利润 | -1,396.21 | 963.75 | |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 | ||
| 法定代表人 | 王鑫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101726257868G | ||
| 成立时间 | 2000年12月18日 | ||
| 注册地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航空街1666号 | ||
| 注册资本 | 16,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高铁设备、配件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电线、 | ||
电缆经营;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电缆经营;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2,050.53 | 12,078.67 | |
| 负债总额 | 3,138.81 | 3,551.65 | |
| 资产净额 | 8,911.72 | 8,527.02 | |
| 营业收入 | 3,579.24 | 6,842.71 | |
| 净利润 | 349.38 | 441.92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债权人 | 担保方式 | 担保金额(元) | 担保期限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西宁分行 | 连带责任保证 | 51,300.00 | 3年 | 否 | 否 |
| 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西宁分行 | 连带责任保证 | 10,000.00 | 1年 | 否 | 否 | |
| 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青海银行西宁分行 | 连带责任保证 | 10,000.00 | 2年 | 否 | 否 | |
| 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长春分行 | 连带责任保证 | 1,500.00 | 1年 | 否 | 否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公司运作正常,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且无逾期债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另外,鉴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基于业务实际操作
便利,同时考虑到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然性,因此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少数股东没有按认缴出资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及长远发展。同时,鉴于被担保对象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拥有实际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需要相互提供担保额度(实际使用即敞口额度)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或等额外币。
截止2025年9月底,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871,628.60万元;子公司为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98,200万元;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金额:3,98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226,191.40万元。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