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600098)_公司公告_广州发展: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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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15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廖艳芬、刘涛、谭有超(自2025年12月30日起任职)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廖艳 芬、刘涛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2025年度)及自2026年1月1日起至本 专项意见出具日止、谭有超独立董事自任职起始日至本专项意见出具 日止,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4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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