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600075)_公司公告_新疆天业: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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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10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57,074,737.49元,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4,428,176,471.86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336,954,481.11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412,414,254.38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未实现盈利,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34,147,253.26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7,074,737.4968,434,985.31-775,403,654.89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1,412,414,254.3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34,147,253.2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不适用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54,681,135.6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34,147,253.26
现金分红比例(%)不适用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不适用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要同时满足“该年度的公司净利润为正值且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量充足”的条件,基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不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

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此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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