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
| 大信专审字[2026]第12-00064号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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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邮编100083 | WUYIGE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Room220622/F,XueyuanInternationalTowerNo.1ZhichunRoad,HaidianDist.Beijing,China,100083 | 电话Telephone:+86(10)82330558传真Fax:+86(10)82327668网址Internet:www.daxincpa.com.cn | ||||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6]第12-00064号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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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Telephone:+86(10)82330558传真Fax:+86(10)82327668网址Internet:www.daxincpa.com.cn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邮编100083
WUYIGE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Room220622/F,XueyuanInternationalTowerNo.1ZhichunRoad,HaidianDist.Beijing,China,100083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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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准》(证监许可2022785号),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0.00亿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价)36,226,037.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63,773,962.16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市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上市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3,928.02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3,758.28万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0,169.74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5,940.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元) |
| 募投资金总额 | 3,000,000,000.00 |
| 减:发行有关费用 | 36,226,037.84 |
| 募投资金净额 | 2,963,773,962.16 |
| 减:累计使用募投项目金额(含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置换金额) | 2,739,280,218.67 |
| 其中:以前年度投入金额 | 2,537,582,842.16 |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201,697,376.51 |
| 减:用募投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减:暂时闲置募投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 120,000,000.00 |
| 减: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转出 | |
| 加:暂时闲置募投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 54,915,370.30 |
| 其中:以前年度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 52,211,516.80 |
| 本年度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 2,703,853.50 |
| 其中:理财收益 | 2,227,541.29 |
| 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 476,3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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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金额(元)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59,409,113.79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2月30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对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增设第六章“责任追究”章节,同时将该制度名称调整为《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2年6月29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米东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元) | 备注 |
|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 65100100000000000019 | 活期 | 38,589,269.11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米东区支行 | 512100100100049315 | 活期 | 86,612,011.22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 | 3016028329200230112 | 活期 | 564,798.02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 | 657657601013000101316 | 活期 | 6,335,214.22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 | 107092423576 | 活期 | 27,307,821.22 | |
| 合计 | 159,409,113.79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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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96,377.4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169.74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3,928.02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1.天业汇祥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 | 否 | 112,000.00 | 112,000.00 | 112,000.00 | 14,239.36 | 105,588.93 | 6,411.07 | 94% | 2024年9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尚有部分尾款有待支付 | 2774.11 | 否 | 否 |
| 2.天业汇祥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 | 否 | 108,000.00 | 108,000.00 | 108,000.00 | 5,930.38 | 88,339.09 | 19,660.92 | 82% | 不晚于2026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0,000.00 | 80,000.00 | 80,000.00 | - | 80,000.00 | -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300,000.00 | 300,000.00 | 300,000.00 | 20,169.74 | 273,928.02 | 26,071.99 | 91%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1.2024年9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募投项目进展的公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汇祥”)建设实施,该项目已经成功打通全流程,顺利产出无水乙醇,由于上述项目实现全面达产尚需一定时间,且未来的市场变化等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可能导致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2.2025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司天业汇祥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已于2024年9月投产但尚有部分尾款有待支付,同时结合当前天业汇祥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天业汇祥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的预计结项时间延期至不晚于2026年6月;“天业汇祥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的预计投产时间及结项时间延期至不晚于2026年6月。3.2025年7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进展的公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业汇祥建设实施,该项目已成功打通全流程,顺利产出高性能树脂原料,由于上述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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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全面达产尚需一定时间,且未来的市场变化等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可能导致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由于该项目为全国首套装置设计,在后续试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部分缺陷,仍处于进一步调试过程中,公司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不晚于2026年6月。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8月3日,本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58.18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250.43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07.75万元(不含税价)。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3-444号的鉴证报告。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在此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至募集资金到账日(2022年6月2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250.43万元,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07.75万元(不含增值税),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合计1,558.18万元。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天健审〔2022〕3-444号)。2022年8月3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九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收益凭证或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品种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15,940.91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5,491.54万元,其中本年度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270.39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2,000.00万元。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受托人 | 产品名称 | 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是否赎回 | |||
| 申万宏源证券 | 龙鼎定制2229期(SRYS39) | 5,000.00 | 2025.7.28 | 2026.1.26 | 否 | |||
| 申万宏源证券 | 龙鼎定制2230期(SRYS40) | 5,000.00 | 2025.7.28 | 2026.1.26 | 否 | |||
| 申万宏源证券 | 龙鼎定制2236期(SRYS58) | 2,000.00 | 2025.7.28 | 2026.1.27 | 否 | |||
| 合计 | 12,000.00 | —— | —— | —— | ||||
| 注: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期限183天、184天的申万宏源收益凭证龙鼎定制系列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收回本金12,000万元,获得收益990,213.92元,本金及收益均已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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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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