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科技(600072)_公司公告_中船科技:关于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时间:2017年4月19日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庆盛道966号中船重工大厦29层2902-1室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等

中船科技:关于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600072证券简称:中船科技公告编号:临2025-067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厦门双瑞复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双瑞”)拟与中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保理”)开展不超过10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本次保理业务为无追索权保理,中船保理在还款保证额度内承担信用风险。

?本次与中船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过去12个月与中船保理发生同类别交易1次,交易金额5,00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厦门双瑞业务需要,优化应收账款结构、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控制应收账款信用风险,保障经营现金流稳定,厦门双瑞拟与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资金实力雄厚的中船保理开展不超过10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本次保理业务为无追索权保理,中船保理在还款保证额度内承担信用风险。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中船保理基本情况;企业名称:中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Q0BL57曾用名称:中船重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时志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万元成立日期:2017年4月19日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庆盛道966号中船重工大厦29层2902-1室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等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船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持股50%,中船资本控股(天津)有限公司持股50%。

2.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船保理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17906.58万元,净资产28565.52万元,营业收入3744.23万元,净利润1341.06万元。截至2025年11月30日,中船保理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23210.99万元,净资产28567.57万元,营业收入3124.82万元,净利润1209.01万元。

3.关联关系

中船保理与公司为同一最终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保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十亿元。

2.保理方式:无追索权的公开保理。

3.单笔保理业务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4.定价情况:本次与中船保理业务相关费率参照同期市场保理业务综合费率

执行,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国内主要头部保理公司服务费率,具体保理金额、保理费率及保理期限等,以签订的保理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厦门双瑞开展本次保理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其业务的发展,改善现金流,降低资金成本,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效益。本次关联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预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中船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助于盘活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周转、增强资产流动性,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定价公平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中船保理开展的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改善现金流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关联董事李俊华、郑松、孙伟军、任开江、赵宝华对本预案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严臻、刘响东、彭诚信参与本预案的表决。上述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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