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客车(600066)_公司公告_宇通客车: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尹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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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客车: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尹效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31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尹效华)

本人作为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履职。在2025年度履职过程 中,本人主动了解公司各项经营情况,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及 重要活动,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 所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开展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尹效华,男,1953年出生,经济学学士。历任郑州大学 商学院副教授,三全食品(002216)、中原环保(000544)、太 龙药业(600222)等独立董事,现任双汇发展(000895)及本公 司独立董事。

2025年,本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 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从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 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本人通过实地考察、电话沟通等多种途径积极、深 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持续关注公司及所在行业经营环境和最 新政策的变化,与公司经营层和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有效的沟通。 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 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出席情况

2025年度,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4次,实际参加4次,均为 亲自出席。

2、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该次会议。

3、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5年度,本人应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实际参加2次; 应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实际参加2次;应参加审计委 员会会议4次,实际参加4次;本人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 实际参加2次。

(二)会议表决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各项会议, 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均符合监管要求,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议,认为所有议案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或能够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并对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异议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了积极沟通,审查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能够发挥监督作用, 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与 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总体审计策略、审计报告初稿以 及年度经营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公司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详细沟通,认为公司内控正常有效,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业务发 展的需要,在所有重大和重要事项上合理控制了各种风险,并同 意公司按时出具《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在 规则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在股东会审议利 润分配预案、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时,重视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 况。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业绩说明会以及公 司重要活动等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现场工作时间为17 天。 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和内部控制执行情 况,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和生产经营动态,并持续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建 言献策,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多次前往各个厂区进行实地调研,并先后听取了公司 2024 年度发展汇报及2025 年上半年发展汇报,全面掌握生产经营 动态。通过出席2024 年度董事会、年度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及审 计策略沟通会,重点关注公司治理与财务合规,并参与审议定期 报告等关键事项。此外,本人还受邀参加了职工运动会、科技进 步奖表彰大会及“十件大事”评选活动,通过多元场景加强与员 工及管理层的交流,多维度践行勤勉义务。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为使本人可以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在董事会及股 东会召开前,公司均能够及时、准确地将会议资料提供给本人审 阅,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在行业政策和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时,公司及时向本人推送相关信息解读,保证本人及时了解最新 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勤勉地向本

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 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同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建立了不 定期沟通机制,使得本人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便于本 人参与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本人审议了《关 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关于签订<2025年-2028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 \(签订<2025\) 年-2028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本人对以上议案均 投出赞成票。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均获 得全票通过,公司依规履行了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在预计的额度 内,充分利用了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和管理经验,发挥协同效应,符合 公司的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

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披露 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当期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 控制情况,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

(三) 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3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召 开前,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中同意将前述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以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 人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会议召开后,公司根据规则及时披露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公告》。2025年,公司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支付报酬共计173万元。

(四) 提名董事的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 的议案》,并经2024年度股东会投票通过,公司根据规则及时披 露了《关于董事变动的公告》,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审查了董事候选人的个 人履历,认为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五)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会议召开后,公司根据规则及时披露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中, 本人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高级管 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的报告》。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中,本人建议董事会同意前述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充分考虑了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公司薪酬考核的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考核办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及 重大事项进展,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与各方保持及时有效沟通, 始终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以客观视角提出见解,切实尽到了独 立董事的责任。

2026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在此之前,本人将 继续以忠实、勤勉的态度依法履职,保持独立判断,审慎发表意 见,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 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决策与监督中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实现稳 健发展,全力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尹效华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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