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与商业银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为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同)拟继续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农商行”)开展存款、贷款等综合业务。
一、2026年度与商业银行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6年度与商业银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与商业银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商业银行开展业务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定价为原则,相关存、贷款利率根据同等条件下市场化利率水平确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与商业银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与商业银行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 项目 | 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年末存款业务余额(万元) | 17 | 50 |
| 年末贷款业务余额(万元) | 25,000 | 0 |
| 年度贷款利息(万元) | 481 | 0 |
| 是否有超额度的情况 | 否 | 否 |
注:公司董事齐卫东曾任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于2024年卸任,根据法规规定,2025年部分月份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关联方。上表数据未经审计
(三)2026年度与商业银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和类别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厦门农商行进行贷款、存款业务的任意时点最高余额情况如下: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厦门农商行 |
| 贷款业务(亿元) | 贷款、票据贴现、保函、进口信用证及项下押汇/代付、进口押汇/代付、福费廷、出口押汇、国内信用证及其他贸易融资等 | 20 |
| 存款业务(亿元) | 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理财及其他存款类业务 | 20 |
本关联交易额度有效期为2026年度,在2027年股东会审议通过当年度额度前暂按2026年度额度予以管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关联交易金额,并由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年度(2026年)的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2027年)的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该事项之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厦门农商行前身是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2年7月改制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全资子公司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持有厦门农商行9.31%股份,系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王剑莉担任厦门农商行董事。
注册资本:380,900.5035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谢滨侨。2025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归母净利润 |
| 金额(亿元) | 1,344.34 | 109.59 | 13.47 | 0.31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厦门农商行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包括贷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贴现、保函、进口信用证及项下押汇/代付、进口押汇/代付、福费廷、出口押汇、国内信用证及其他贸易融资等业务)和存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理财及其他存款类业务)。
公司拟与厦门农商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以市场化定价为原则,相关存、贷款利率根据同等条件下市场化利率水平确定。公司向厦门农商行支付的其他费用,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公允定价政策,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且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补充流动资金,扩展融资渠道。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