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九名董事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签署或传真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截至2025年10月29日,公司总股本28.41亿股,以此为基数进行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84亿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除永续债利息)的22.47%。2025年度中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如在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
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同意对董事长审批权限进行调整,将董事长对外投资中对参股公司的审批权限从原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5%调整至10%(不含);将购买、出售资产(非股权类)及固定资产投资的审批权限从原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5%调整至10%(不含);将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非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从原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0.25%调整至0.5%(不含)。调整上述授权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的审批决策权限如下:
1.对外股权投资
(1)单笔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的对外股权投资(控股、参股均适用);
(2)单笔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
2.短期理财投资
单笔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的临时闲置资金的短期理财(适用年度短期理财额度的,不受此金额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回购、委托贷款、银行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新股申购等。
3.购买、出售资产(非股权类)及固定资产投资
单笔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购买、出售资产(非股权类)及固定资产投资。
4.对外捐赠
单笔50万元人民币(不含50万)以下的对外捐赠。
5.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总额低于30万元人民币、与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非日常关联交易)单笔金额低于净资产0.5%。
6.租入或租出资产
单笔租入或租出资产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