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600057)_公司公告_厦门象屿: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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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05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签署或传真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5年9月4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28名激励对象授予17,199.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71元/股。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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