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600057)_公司公告_厦门象屿: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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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05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九名董事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签署或传真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63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991人调整为928人,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287.60万股调整为17,199.20万股。

鉴于公司已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需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由

2.96元/股调整为2.71元/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吴捷、齐卫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核查,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同意确定2025年9月4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28名激励对象授予17,199.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71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吴捷、齐卫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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