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053证券简称:九鼎投资编号:临2025-072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KunwuJiudingInvestmentHoldingsCO.,Ltd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进行的。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经营方面存在互利互补的合作机会,适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丰富客户渠道,实现业绩稳健增长。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着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各方资信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
意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王亮、赵根、刘玉杰回避表决。
3、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审计委员刘玉杰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因公司2025年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与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集团”)等关联方在业务经营方面存在互利互补的合作机会,适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丰富客户渠道,实现业绩稳健增长,在相关各方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的前提下,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为:
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交易对方 | 关联交易类别 | 2026年度预计金额 |
| 1 | 江西紫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房地产物业管理、销售服务、业务招待 | 应付物业费及销售服务费合计不超过1,500万元 |
| 房屋租赁业务 | 应收租金不超过700万元 | ||
| 2 | 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资产管理业务、代理销售金融产品通道类业务、投资咨询和投资顾问业务 | 资产管理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与其他金融服务相关的收入和支出分别不超过2,000万元 |
| 3 | 公司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的在管基金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和投资顾问业务 | 业务规模难以预计,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西紫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江西紫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星物业”)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招贤大道法定代表人:殷绍乐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2年11月05日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住房租赁,房地产经纪,洗染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家政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餐饮管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9月30日,紫星物业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 |
| 总资产 | 95,823.13 |
| 所有者权益 | 60,642.15 |
| 营业总收入 | 2,185.39 |
| 净利润 | 644.19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江西紫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紫星”,持有公司21.37%股份)持有紫星物业100%股份,紫星物业为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紫星物业为公司关联法人,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二)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南街6号院1号楼2层1A116法定代表人:蔡蕾注册资本:1,500,000.0398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10年12月10日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止2025年9月30日,九鼎集团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 |
| 总资产 | 2,169,754.98 |
| 所有者权益 | 1,875,329.22 |
| 营业收入 | 35,049.39 |
| 净利润 | -7,178.72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九鼎集团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73.53%的股权,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九鼎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公司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的在管基金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年报2号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中控股股东合并
范围内的在管基金认定为关联方。公司结合交易实质确认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的在管基金企业性质为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等。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依据《信息披露办法》、《年报2号准则》和《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将公司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的在管基金认定为关联方。公司结合交易实质确认关联交易。例如:公司向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基金提供投资管理服务收取的管理费及管理报酬收入金额确认为关联交易金额;公司与关联方出资人共同向基金的出资确认为关联共同投资,对应公司的出资金额确认为关联交易金额。就关联销售(例如公司向关联基金提供投资管理服务并收取管理费和管理报酬)而言,公司向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的在管基金收取的全部管理费及管理报酬金额均确认为关联交易金额。
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基金为公司旗下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子公司管理的基金,公司旗下子公司担任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基金的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能够对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基金实施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将控股股东合并范围内基金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依据市场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九鼎集团等关联方在业务经营方面存在互利互补的合作机会,适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丰富客户渠道,实现业绩稳健增长。该等关联交易事项采取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定价明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关联方具备良好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