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600031)_公司公告_三一重工:关于与关联银行开展存款业务的公告

时间:2016年12月21日经营期限自:2016年12月21日至长期住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湖南湘江新区滨江金融中心楷林国际D座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人民币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按金融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一重工:关于与关联银行开展存款业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6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银行开展存款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2026年在关联方三湘银行开展存款业务,单日存款业务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2026年在关联方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湘银行”)开展存款业务,其中单日存款业务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三湘银行18%股份,三一集团董事黄建龙先生同时担任三湘银行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三湘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MA4L9D067R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万洁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1日经营期限自:2016年12月21日至长期住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湖南湘江新区滨江金融中心楷林国际D座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人民币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按金融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底,全行总资产达527.67亿元,各项贷款321.80亿元,各项存款391.75亿元,股东权益50.53亿元;2024年营业收入34.48亿元,营业净收入17.07亿元,净利润1.32亿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业务范围: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在三湘银行办理存款业务。

2、业务限额:单日存款业务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3、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4、定价依据:坚持公平、合理、公允、双赢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遵循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三湘银行开展存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认为:公司遵循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三湘银行开展存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银行开展存款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向文波先生、俞宏福先生、梁稳根先生、梁在中先生均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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