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600026)_公司公告_中远海能:二〇二五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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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能:二〇二五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润生)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7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润生)

各位股东:

作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我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勤勉尽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2025 年度召开的相关 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 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行情况述职如下:

一、 本人基本情况

1. 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润生,1952 年6 月出生,公共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经济师,现任中远 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 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通奥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历任原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政策法规司司长,中国石油炼油与销售公司党委书记、副 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办公厅主任、总经理助理、咨询中心副主任,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党委副书记、专家委员会主任等职。2019 年4 月至2025 年3 月任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955.SH) 独立董事。

2. 独立性情况自查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委员 外的其他职务,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 组织或者个人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独立性。

二、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1. 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4 次股东会,审议通过29 项议案及其子议案;召开17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13 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84 项议案。本人均 亲自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具体如下:

应参加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

席次数

应参加

姓名

缺席 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

次数 缺席

李润生 17 17 0 0 4 4 0

次数

次数

在股东会上,本人认真听取与会股东所关心的问题和对公司有关生产经营情 况的提问,并将其作为本人在履职中须加以关注的问题进行研究;在董事会会议 上,本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保持独立判断,审慎发表独立意见, 科学严谨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本人对历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

在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本人按规定向股东报告了独立董事的年度 履职情况,并在公司网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披露了该报告。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充 分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理层成员任 期制和契约化配套文件;研究公司重大资本运作方案、投资决策,以及环境、社 会及管治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并提出建议;审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推荐人选 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本人就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 易展开讨论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3 次会议,听取并审议4 项 议案;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4 次会议,听取并审议7 项议案;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4 次会议,听取并审议8 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 召开7 次会议,本人对须提交董事会审议的23 项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并对涉及 的所有重大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就上述会议本人均出席,不存在无故缺席 的情况,并对上述所有议案表示了同意。

3. 公司内控制度建设以及与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在董事会会议上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内部控制 执行情况的汇报,了解并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 情况,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 交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在出席公司2024 年度、2025 年半年度和 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后,将中小股东的相关意见与建议向公司管理层转 述和传达。

5. 现场工作的方式与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现场出席或视频参加董事会及其委员会、股东会、合作 伙伴大会等会议,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交流、邮件往来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内部控制、 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发挥指导 和监督的作用。此外,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董事调研活动,与公司所属企业、 托管企业及战略合作伙伴围绕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等主题积极展开研讨,充 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分享工作经验。

2025 年,本人合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6 天。

6. 培训与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积极参加上海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 召开的视频及书面培训,持续提升在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交易监管、反舞弊等 方面的履职能力,强化独立董事监督作用。此外,公司联系外部机构组织召开董 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培训,此举将更好推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履职、勤 勉尽责,服务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有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2025 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公司在召 开各类会议前,均能将会议材料及有关附件提供给本人预先审阅,充分保证本人 有时间进行深入分析和了解相关问题;能事先进行必要的沟通,如实回复本人的 问询,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便利和支持。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1. 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中远海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依法合规地开 展关联(连)交易业务,按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会上关 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或非关联股东投票批准实施,独立非 执行董事均发表审核声明和独立意见,杜绝了大股东违规进行关联(连)交易的 情况发生。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 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条款 设置合一般商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履行《公司章程》《中远海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依法合规地进 行对外担保行为,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严格执行对外担保审批程序,认真履行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经核查,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任何违规担保的事项,也未发 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属于日常生产 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稳定开展,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3. 定期报告及财务信息情况

2025 年,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同步披露了4 份定期报告, 并发布了公司二〇二四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人对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该等 报告及账目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并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相关报告期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实施;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未发生违反《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以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2025 年,公司以能源化工品供应链整合为契机,坚持体系融合的思路,对 公司《风险与内部控制手册》进行了全面修订,共识别40 项合规风险点,将合 规要求与风险防控措施深度嵌入212 个内控流程,在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 同时,将内控流程管控覆盖到公司管理的各领域。此外,针对买造船、长期租赁、 船舶处置等投资重点领域,制修订合规尽调标准与尽调清单,实现内控、合规、 风控体系深度融合、协同发力。

5.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25 年,公司股东会选举周崇沂女士和马媛茹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非执行董事;聘任朱迈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续聘),秦炯先生(2025 年6 月 30 日辞任)、陈建荣先生(2025 年10 月30 日辞任)、张勇先生(续聘)、于 震宏女士、徐葳先生和章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田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续 聘),李叙华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倪艺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续聘)。 经认证审阅其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本人认为:上述人员未存在法律法规等规 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5 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全体薪酬政策及架构正规透明,公司 形成了与经营业绩挂钩的激励机制。公司对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了2025 年 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工作,通过审阅2025 年度上述人员的履职情况和工作业绩, 本人认为:与经营业绩挂钩的激励机制能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

6. 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情况

2025 年,公司完成向包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在 内的7 家发行对象发行694,444,444 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约80 亿元。本 人认为:本次发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优化资 本结构,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7.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 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本人认为上述利润 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本公司的长远发展。

8.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 团有限公司相继向本公司做出不竞争承诺、避免及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盈利预测 及补偿承诺、资金安全承诺、独立性承诺等。

自承诺至今,没有发生违背承诺的情形。

9.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执行情况

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较好地兼顾了沪港两地的法律法规、上市规则、

披露流程、境内外投资者习惯等各方面的差异,及时、合法、真实和完整地进行 信息披露,使得两地的信息披露实现了良好的整合效应。同时注重做好与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境内外投资者的交流和沟通,依法合规披露信息,不断提 高公司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境内外投资者的知情权。

10. 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组成科学,职责清晰,制度健全,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得到有效执 行。《中远海能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各项程序、规则和制度,都得到了严格 的执行。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公司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根据其《实施细则》,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会议,对有关重大事项的议案在 提请董事会审议前进行专题讨论或研究,不仅确保了公司提请董事会审议议案的 质量,而且加强了公司与独立非执行董事和有关中介机构的沟通和交流,有利于 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和对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程度,对于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并在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和 活动时,通过与员工交流、实地考察工作场所、与会计师沟通等形式,较全面地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情况;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有关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 立意见,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坚持以全体股东 利益为前提,严格按照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独立、勤勉地依法履行职责。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努力履行好职责,遵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持续学习相关规范性文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合规运作、稳健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自觉接受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依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目前尚未发现需要提出改进的事项。于2025 年, 本人对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未提出异议。本人也将持续关

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将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到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对公司的关 注情况反馈给公司董事会,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

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进一步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 量发展,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谨籍此机会,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 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敬意和感谢。

独立非执行董事(签字):

2026 年3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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