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为民,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吴皓和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谢尉扬的书面辞职报告。刘为民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吴皓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谢尉扬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总工程师职务。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刘为民 | 总经理 | 2025年12月11日 | 2027年8月19日 | 工作调整 | 是 | 董事长、党委书记 | 否 |
| 吴皓 | 副总经理 | 2025年12月11日 | 2027年8月19日 | 工作调整 | 是 | 党委副书记 | 否 |
| 谢尉扬 | 总工程师 | 2025年12月11日 | 2027年8月19日 | 年龄原因 | 否 | / | 否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为民辞去总经理职务、吴皓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谢尉扬辞去总工程师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