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2025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12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2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审阅会议资料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
1.《公司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