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上述议案同时由2025年
月
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4)。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河农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河农用”)向招商银行申请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新河农用的实际担保余额为8,800万元,未超过已审批的担保额度。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债务人:江苏新河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3,000万元
5、担保范围: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延迟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283,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的
93.69%;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新河农用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00,880.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3.35%,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83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1.9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目前相关担保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