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1658证券简称:首航新能公告编号:
2025-043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的公告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进行调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调整前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23.711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1.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659.7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407.55万元(不含增值税)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1,252.2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3457号)。
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其中,“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总投资额21.01亿元,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亿元。调整后,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0元,变更为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截至2025年10月31日,“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2,913.96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元。
二、本次项目调整情况基于对市场环境变化与公司实际情况的审慎评估,公司拟对“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进行调整。“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投资总额拟由21.01亿元调整为12.10亿元,项目建设周期拟由24个月调整至40个月,投资构成调整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 | 调整前投资金额 | 调整后投资金额 |
| 1 | 建设投资 | 171,756.24 | 105,039.73 |
| 1.1 | 工程费用 | 155,452.00 | 94,941.68 |
| 1.1.1 | 其中:建筑工程费 | 63,575.20 | 58,059.54 |
| 1.1.2 | 设备购置费 | 91,876.79 | 36,882.14 |
| 1.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8,386.23 | 7,198.19 |
| 1.3 | 预备费 | 7,918.01 | 2,899.86 |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38,350.86 | 16,000.00 |
| 合计 | 210,107.10 | 121,039.73 | |
根据调整后的投资总额,项目将调整原规划产能,增加工商业储能和集中式储能等储能系统产能,并将按规定履行必要的项目备案程序。项目资金仍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项目调整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受行业周期性波动及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影响,为更好匹配当前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过审慎评估,公司决定调整该项目投资规模与项目建设周期,提升公司资源使用效率,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随着能源结构转型加速,工商业储能与集中式储能市场正迎来快速发展机遇。公司积极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对原项目建设内容进行了结构性优化,战略性增加对工商业储能、集中式储能等储能系统产品的布局。本次调整不仅使项目更契合能源转型背景下的市场需求变化,也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构建储能系统业务的竞争
力,为储能业务的长期发展提供更加坚实、可持续的支撑。本次项目调整系公司结合当前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情况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经过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后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助于公司优化产能布局、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目前该项目尚处于前期建设阶段,本项目可能会受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环境、项目审批风险、项目建设实施风险等因素影响,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动项目落地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为推进该项目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负责项目后续具体的决策和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并实施具体方案、办理项目相关手续、签订项目相关合同及协议等,以及根据项目实际进展适度调整投资进度和投资额度等。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的调整,是根据公司目前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公司经营的稳健,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