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新能(301658)_公司公告_首航新能: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变更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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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12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变更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一、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吴芳女士、宋涛先生为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变更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情况

公司原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吴芳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及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邓梅根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1、吴芳女士简历

吴芳女士,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今日人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深圳市百竹成航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7,744股。

吴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宋涛先生简历

宋涛先生,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九号科技有限公司全球客户服务部高级总监。2022年10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宋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宋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邓梅根先生简历

邓梅根先生,男,1983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内部审计师(CIA)。曾任深圳市得润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高级审计师。2023年2月加入公司,任内控专业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梅根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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