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新能(301658)_公司公告_首航新能: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0-11-17

首航新能: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7

证券代码:301658 证券简称:首航新能 公告编号: 2025-017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7日、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项目贷款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同时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拟就上述申请综合授信事项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40亿元等值人民币。上述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首航”)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11-17

3、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北路1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法定代表人:许韬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气设备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广东首航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1-3月 (未经审计)2024年 (经审计)
营业收入10,854.4977,543.49
利润总额-855.277,377.87
净利润-789.447,106.27
2025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139,395.62144,349.92
负债总额117,421.64121,586.5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0.00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17,317.12121,416.43
净资产21,973.9822,763.41

9、经查询,广东首航资信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广东首航智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担保金额: 30,000万元担保期间:2025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3日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16,460万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3.94%;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9,441万元,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33%。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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