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动力(301656)_公司公告_联合动力:关于与常州汇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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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动力:关于与常州汇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5

证券代码:301656证券简称:联合动力公告编号:2026-003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常州汇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常州汇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并结合2026年的业务规划,公司预计2026年与常州汇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常州汇想”)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累计不超过16,713万元。主要涉及销售商品、租出资产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同类交易781,020万元,实际发生总金额243,850.39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常州汇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其中,关联董事杨睿诚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预计金额2025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常州汇想销售电驱系统等产品、商品市场价格16,600.00242,979.09
向关联人租出资产常州汇想房屋出租等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113.00871.29

注1:2025年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注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常州汇想自2026年2月24日起不再是本公司关联方,以上“预计金额”为预计的2026年1-2月数据。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2025年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常州汇想销售电驱系统等产品、商品242,979.09780,00013.60-68.85不适用
向关联人租出资产常州汇想房屋出租等871.291,020100.00-14.58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基于业务需求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上限金额进行评估和测算,但因市场环境、客户需求等变化影响,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公司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日常运营过程中,公司根据市场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开展业务,因此预计金额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正,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注1: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常州汇想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查桢注册资本:

23704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机电耦合系统研发;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注册地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宜南路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

日,常州汇想总资产为136,945.66万元,净资产为53,737.18万元。2025年1-9月,常州汇想主营业务收入为302,484.19万元,净利润为7,243.5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杨睿诚先生曾任常州汇想的董事(自2025年

日起不再担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因此常州汇想目前仍系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常州汇想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主要涉及向关联人销售电驱系统、向关联人出租房屋等,均基于正常业务需求开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或双方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

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司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能够为公司业务收入及利润增长做出相应的贡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进行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述预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交易、互利互惠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

公司与常州汇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的合理预测,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原则确定且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

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与常州汇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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