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动力(301656)_公司公告_联合动力:关于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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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27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汇川新能源汽车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能源”)近日开立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用于现金管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苏州新能源)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7)。

二、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近日,公司和苏州新能源分别开立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开户机构账号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20670010010016644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89050078801700002673
汇川新能源汽车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20670010010016632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89050078801500002674

上述账户将作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账户,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苏州新能源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拟用于现金管理。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以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2、公司财务部负责选择合作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3、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风险、收益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采取控制措施。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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