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网数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5)2295号《关于同意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7,694.75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9元,共计募集资金271,383.15万元,扣除承销费(含税)4,765.39万元后,剩余266,617.7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271,383.1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541.7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63,841.4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M20306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当前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 1 | 时空智能数字孪生平台建设项目 | 33,954.93 | 33,954.93 |
| 2 | 新一代智能物联感知与协同控制系统建设项目 | 41,064.26 | 41,064.26 |
| 3 | 先进电力人工智能平台与智慧生产营销应用建设项目 | 25,997.90 | 25,997.90 |
| 4 | 新一代国产化企业数智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50,724.52 | 50,724.52 |
| 5 | 能源行业数据要素流通交易与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25,664.45 | 25,664.45 |
| 6 | 深圳先进数字能源技术研发基地及技术交付中心建设项目 | 78,040.00 | 78,040.00 |
| 小计 | 255,446.06 | 255,446.06 |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66,617.76万元。因募投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2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保本型产品),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计划与财务部(运监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四、本次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相关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扣除参与现金管理后的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不占用现金管理额度。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改变存款本身性质,并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随时
取用。
协定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亦不影响公司主要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为控制风险,本次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尽管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银行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时,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明确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所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12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2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并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的款项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意见2025年12月9日,公司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
| 赵海明 | 陈春昕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