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一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或钉钉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章星先生主持召开,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治理要求,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法》中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综上,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法》中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同意注册资本变更及就本议案所属事宜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