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1613证券简称:新铝时代公告编号:
2026-003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5%整数倍
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国同红马自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之日起至2026年1月20日止,未减持公司股份,持有本公司股份21,802,32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15721%,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国同红马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为国同红马减持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同红马持有公司股份21,576,1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9996%,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91)。国同红马拟于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4月19日)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3,581,6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同红马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从
15.15721%下降至
14.99996%,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股份来源 | 减持方式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国同红马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 | 大宗交易 | 57.59 | 226,200 | 0.1573% |
| 合计 | 57.59 | 226,200 | 0.1573% | ||
注1:上述股东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注2:上表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导致,下同。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国同红马 | 合计持有股份 | 21,802,323 | 15.15721% | 21,576,123 | 14.9999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802,323 | 15.15721% | 21,576,123 | 14.99996%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合计 | 21,802,323 | 15.15721% | 21,576,123 | 14.99996% | |
注:国同红马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2026年1月20日止,未减持公司股份,持有本公司股份21,802,32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15721%,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国同红马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重庆国同红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 |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溉大道中渝香奈公馆99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6年1月28日 |
| 权益变动过程 | 2026年1月28日,国同红马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
| 22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573%。 | |||||||
| 股票简称 | 新铝时代 | 股票代码 | 301613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国同红马 | 226,200 | 0.1573% | |||||
| 合计 | 226,200 | 0.1573%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21,802,323 | 15.15721% | 21,576,123 | 14.99996%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802,323 | 15.15721% | 21,576,123 | 14.99996%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1.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国同红马拟于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4月19日)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3,581,6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2.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7.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国同红马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国同红马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已披露的拟减持股份数量。
3.国同红马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同红马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