珂玛科技(301611)_公司公告_珂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调整募投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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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2-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调整募投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

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珂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调整募投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64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4年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8.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8,698.7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1,301.2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8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验字(2024)第23000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先进材料生产基地项目44,018.3033,000.00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2泛半导体核心零部件加工制造项目15,000.005,000.00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4,711.2213,301.24
合计93,729.5251,301.24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调整预算投资总额的具体情况及原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预算情况实际投资情况项目建设进度
预算总投资金额预算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累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的比例已投入自有资金金额累计投资总金额累计投资总金额的比例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4,711.2213,301.2413,389.97100.67%11,457.4524,847.4271.58%已完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资金额24,847.4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13,389.97万元,自有资金投资金额11,457.45万元,募集资金投资实际投资占预算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比例已超过100%,且项目已建设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提前结项,并调整的预算投资总额和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不再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入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调整前调整后
总投资金额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总投资金额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4,711.222026年12月31日24,847.422025年12月31日

本次募投项目提前结项并调整预算投资总额的具体原因包括: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和管理,优化设备购置方案,选择性价比更高的设备,合

理降低项目支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实施的前提下相应减少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

2、公司始终注重研发投入、增强创新能力,除募集资金外,已通过自有资金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1,457.45万元。但在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较计划金额存在较大减少且自有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公司尚需优先保障将自有资金投入先进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以扩大产能规模,来满足下游客户快速增长的需求,以产生良好效益。

四、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全部投入完毕,未产生节余募集资金,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32250198864100002107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51577600001726已于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完毕后注销。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调整预算投资总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提前结项并调整预算投资总额,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等客观情况审慎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且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六、审议程序及意见公司于2026年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调整募投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调整募投项目预算投资总额是基于公司业务布局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调整募投项目预算投资总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完备、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调整募投项目预算投资总额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调整募投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曲娱齐玉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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