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1611证券简称:珂玛科技公告编号:
2025-041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5年
月
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14:00;
(
)网络投票时间:
2025年
月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月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月
日9:15至2025年
月
日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漓江路
号苏州科技城工业坊B区
号厂房。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 2.0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 2.0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
| 2.0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 |
| 2.0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
| 2.0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 |
| 2.0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 |
| 2.0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 |
| 2.09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 √ |
| 2.10 |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 √ |
| 2.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
| 2.1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 |
| 3.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 |
| 4.01 | 发行证券的种类 | √ |
| 4.02 | 发行规模 | √ |
| 4.03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 |
| 4.04 | 债券期限 | √ |
| 4.05 | 票面利率 | √ |
| 4.06 |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 |
| 4.07 | 转股期限 | √ |
| 4.08 |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 √ |
| 4.09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 |
| 4.10 | 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 √ |
| 4.11 | 赎回条款 | √ |
| 4.12 | 回售条款 | √ |
| 4.13 |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 |
| 4.14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
| 4.15 |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 4.16 |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 |
| 4.17 |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 |
| 4.18 | 担保事项 | √ |
| 4.19 | 评级事项 | √ |
| 4.20 | 募集资金存管 | √ |
| 4.21 |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 |
| 5.00 | 《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制定<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中,议案1及议案3-12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等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漓江路
号苏州科技城工业坊B区
号厂房;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在2025年9月5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漓江路58号苏州科技城工业坊B区6号厂房证券代表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梦思
电话:
159-5242-9668
邮箱:
Kematek@kematek.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漓江路58号苏州科技城工业坊B区6号厂房证券代表办公室;
5、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611;
2、投票简称:珂玛投票;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月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_________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
| 2.0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
| 2.0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 |||
| 2.0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 | |||
| 2.0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 |||
| 2.0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 | |||
| 2.0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 | |||
| 2.0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 | |||
| 2.09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 √ | |||
| 2.10 |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 √ | |||
| 2.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 |||
| 2.1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 | |||
| 3.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 | |||
| 4.01 | 发行证券的种类 | √ | |||
| 4.02 | 发行规模 | √ | |||
| 4.03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 | |||
| 4.04 | 债券期限 | √ | |||
| 4.05 | 票面利率 | √ | |||
| 4.06 |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 | |||
| 4.07 | 转股期限 | √ | |||
| 4.08 |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 √ |
| 4.09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 |
| 4.10 | 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 √ |
| 4.11 | 赎回条款 | √ |
| 4.12 | 回售条款 | √ |
| 4.13 |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 √ |
| 4.14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
| 4.15 |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 4.16 |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 |
| 4.17 |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 |
| 4.18 | 担保事项 | √ |
| 4.19 | 评级事项 | √ |
| 4.20 | 募集资金存管 | √ |
| 4.21 |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 |
| 5.00 | 《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制定<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 √ |
1.投票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是否委托: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