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电力(301609)_公司公告_山大电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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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电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3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山大电力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梦燕联系电话:021-20370631
保荐代表人姓名:金晓锋联系电话:021-20370631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金晓锋、杜丽华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07.23——2025.12.19
现场检查时间:2025.12.15——2025.12.19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2.查阅检查期内的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文件;3.查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4.与上市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适用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检查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制度,查阅审计委员会会议文件、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记录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不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不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查阅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资料和公司信息披露档案资料;3.访谈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检查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2.查阅公司关联方清单,检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情况,查阅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文件;3.查阅公司信用报告,检查是否存在对外担保情况;4.访谈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不适用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不适用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核查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核查募集资金台账,抽查募集资金使用大额凭证;3.核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相关付款凭证;4.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文件;5.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访谈相关项目负责人,了解募投项目实施进展。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不适用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与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经营基本情况和重大变动及披露情况;2.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及重要商务合同;3.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不适用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的公开承诺文件;2.查阅招股说明书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3.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制度等文件;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重要商务合同;3.抽查公司大额资金支付凭证,了解交易对象和交易内容。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不适用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不适用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1.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面积、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根据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面积、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面积、内部投资结构和期限进行了调整:(1)将“山大电力电网故障分析和配电网智能化设备生产项目”和“山大电力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生产项目”实施地山大电力产业园中的一号楼其中一层合计4,029.24平方米区域不再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不以募集资金进行投入,调整为以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建设开发;(2)调整“山大电力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和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保持不变;(3)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山大电力电网故障分析和配电网智能化设备生产项目”和“山大电力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生产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将“山大电力研发中心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7年12月。提请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切实研究并妥善安排募投项目有关后续工作,持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许梦燕

保荐代表人(签字):

金晓锋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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