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长高电新”)持有公司股份11,257,6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24%),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即2025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46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2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长高电新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长高电新于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23日已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5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权益变动后,长高电新持股比例由6.9999%降至5.9999%,触及1.00%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
| 住所 |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北路三段393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23日 |
| 权益变动过程 | 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长高电新于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23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5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减持股份是按照已披露的计划进行,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
| 股票简称 | 富特科技 | 股票代码 | 301607 |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1,554,200 | 1.00 | ||||
| 合计 | 1,554,200 | 1.00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10,879,383 | 6.9999 | 9,325,183 | 5.9999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879,383 | 6.9999 | 9,325,183 | 5.999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本次减持相关的股份减持计划已进行预披露,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上述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8.备查文件 | |
| 股东长高电新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 |
特此公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