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4 月3 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 年4 月3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5.2.16 条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较 为紧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由董事长袁胜 春先生主持,应出席的董事7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 人。董事陈卫国先生、独立 董事李留闯先生、国瀚文女士、褚华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在综合考量业务 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 的表现,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 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250.00 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测
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00,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43%, 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0,000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 本的0.22%。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股份的 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 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回购股份具体事 宜,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 五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第五期回购报告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4 月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