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
月
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其中超募资金使用不超过12,5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215.00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348,838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38%;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为697,674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75%,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7)及2025年
月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期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5-063)。鉴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9月1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1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14.45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5年9月1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第三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