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第三期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15.00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14.45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9月1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
月
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其中超募资金使用不超过12,5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215.00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348,838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38%;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为697,674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75%,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7)及2025年
月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期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5-063)。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本次回购期内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指标亦相应调整,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846,431股后的90,601,5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5.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0.5600000元*90,601,569股)÷92,448,000股=0.5488153元(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5488153元/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1日。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15.00元/股(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214.45元/股(含本数)。具体计算过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215.00元/股-0.5488153元/股=214.45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
月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注意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