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宇股份(301585)_公司公告_蓝宇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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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11

证券代码:301585 证券简称:蓝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1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9:15-15:00。

(二)召开地点: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剡溪路601号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郭振荣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6,578,3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715%。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6,239,7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459%。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38,6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6%。

4、中小投资者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9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56,8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8,1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9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38,6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6%。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548,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5%;反对30,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2%;弃权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26,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912%;反对30,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04%;弃权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6,548,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1%;反对30,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2%;弃权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26,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627%;反对30,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04%;弃权2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545,3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9%;反对3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6%;弃权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23,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826%;反对3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82%;弃权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2%。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546,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6%;反对3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弃权1,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24,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249%;反对3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79%;弃权1,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2%。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546,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6%;反对3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弃权1,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24,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249%;反对3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79%;弃权1,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2%。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545,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5%;反对3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弃权2,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24,0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330%;反对3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79%;弃权2,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91%。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6,545,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9%;反对3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3%;弃权2,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23,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060%;反对3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79%;弃权2,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61%。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547,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4%;反对28,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8%;弃权2,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25,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438%;反对28,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2301%;弃权2,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61%。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6,547,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4%;反对28,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8%;弃权2,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0%。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25,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438%;反对28,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01%;弃权2,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61%。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6,547,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0%;反对28,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8%;弃权2,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26,0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708%;反对28,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01%;弃权2,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91%。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546,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2%;反对27,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

弃权3,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25,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285%;反对27,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44%;弃权3,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71%。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外汇衍生品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6,547,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4%;反对28,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8%;弃权2,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25,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438%;反对28,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01%;弃权2,8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61%。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547,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7%;反对28,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8%;弃权2,7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25,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723%;反对28,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01%;弃权2,7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7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指派了朱洪鹤、杨鑫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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