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胡悦琴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胡悦琴女士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胡悦琴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9名,其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此公告。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8月13日
附件:胡悦琴女士简历胡悦琴女士,女,198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2021年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讯部经理、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助理、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悦琴女士通过惠州市辰奕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45,723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740股,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718%。胡悦琴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