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577证券简称:美信科技公告编号:
2025-049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
月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查询,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8月1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公司向中登深圳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出具了关于公司股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深圳于2025年8月19日出具的关于公司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1号》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登深圳出具的公司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中登深圳出具的公司股票《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特此公告。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