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301567 | 证券简称:贝隆精密 | 公告编号:2025-037 |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余姚市舜宇西路184号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1)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2.04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5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6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7 |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8 |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9 | 《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 2.10 | 《关于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 2.11 |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提案1.00、提案2.01、提案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2.00需逐项审议表决,提案2.03-提案2.11、提案3.00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即为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余姚市舜宇西路184号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相关信息请在2025年10月14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采用信函或邮件登记的,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磊、杭天宇
联系电话:0574-62762644-86407
电子邮件:IR@beilongjm.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余姚市舜宇西路184号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15400
5、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567”,投票简称为“贝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9:15-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致: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1) |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2.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 2.04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5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6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7 |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8 |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9 | 《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
| 2.10 | 《关于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
| 2.11 |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1、投票说明:请在对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 受托人签名: |
| 受托人身份证号: |
| 委托日期:年月日 |
|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注:授权委托书需向公司提交原件。
股东参会登记表
| 法人/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 |
|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 |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 |
| 是否委托参会 | |
| 受托人姓名 |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邮箱 | |
| 联系地址 | |
| 注: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 |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