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仑新材(301565)_公司公告_中仑新材: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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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23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2号文)同意注册,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6,00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1.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2,918,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079,887.2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4,838,912.76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6月17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4]361Z00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同时,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

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吕岭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公司专户信息如下:

开户主体开户行账号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区支行4100023819200398843
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4100023819200393384
福建长塑实业有限公司4100023819200395463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山支行129480100100434414
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129480100100434653
福建长塑实业有限公司129480100100434776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410486097087
中仑塑业(福建)有限公司424786107819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吕岭支行(注1)352000665013001489466

注1: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吕岭支行为下属分支机构,无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权限,故由其上级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与公司、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

(一)2024年10月2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完成了以下四个专户的销户工作:

开户主体开户行账号状态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山支行129480100100434414已销户
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129480100100434653已销户
福建长塑实业有限公司129480100100434776已销户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吕岭支行352000665013001489466已销户

(二)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膜材项目-高功能性BOPA膜材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对应的专户后续将不再使用,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决定对开立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区支行的专户进行销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人,鉴于上述专户已销户,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本次销户专户信息如下:

开户主体开户行账号状态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区支行4100023819200398843本次销户
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4100023819200393384本次销户
福建长塑实业有限公司4100023819200395463本次销户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特此公告。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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