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301555)_公司公告_惠柏新材:关于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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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7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根据《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关于支持总部企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及《2024-2025年度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关于支持总部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经各区组织推荐、专家评审及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审定,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认定为“2024年度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总部企业”。根据相关支持政策,公司预计获得一次性总部入驻支持资金人民币

万元,以及总部功能奖励资金和总部规模奖励资金人民币

万元(该部分资金分三年按照40%、30%、30%发放),合计人民币

万元。公司于2025年

日收到上海市嘉定区商务委员会拨付的“虹桥商务区总部企业专项发展资金”人民币

万元(其中,一次性总部入驻支持资金人民币

万元,以及总部功能奖励资金和总部规模奖励资金

万元)。上述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7.36%。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及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根据上述准则,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应计入其他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2、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收到的212万元专项发展资金,将对公司2025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预计将增加2025年度利润总额212万元。后续按照年度分批拨付的专项发展资金,公司将按进度及补助拨付情况在后续年度分期确认,并根据相关规则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关于支持总部企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2024-2025年度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关于支持总部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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