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利益,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认为公司拟定的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8,952,822.7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0,002,724.25元。截至2025年
月
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76,558,370.38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10,106,784.34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证券代码:
301535
| 证券代码:301535 | 证券简称:浙江华远 | 公告编号:2025-048 |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6,558,370.38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于公司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当前总股本425,294,1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00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42,529,411.8元(含税)。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