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33证券简称:威马农机公告编号:2026-005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智能化柔性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山地丘陵农业机械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营销服务渠道升级建设项目”、“山地丘陵智慧农机零部件研发制造中心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6年3月13日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456.44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3号),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576,7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9.50元,共计募集资金725,012,650.00元,坐扣承销费46,463,099.53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678,549,550.47元,已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3,083,580.39元(不含增值税)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55,465,970.0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26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202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与投资结构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终止投入“营销服务渠道升级建设项目”;对“智能化柔性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山地丘陵农业机械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山地丘陵智慧农机零部件研发制造中心项目”的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计划进度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已于2025年8月13日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与投资结构的议案》,本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规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投资金额 |
| 1 | 智能化柔性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2,661.51 | 12,325.48 |
| 2 | 山地丘陵农业机械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7,460.49 | 6,142.56 |
| 3 | 营销服务渠道升级建设项目 | 4,965.50 | 102.14 |
| 4 | 山地丘陵智慧农机零部件研发制造中心项目 | 13,000 | 7,836.05 |
| 合计 | 48,087.50 | 26,406.23 | |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高科技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于2024年12月23日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6年3月13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高科技支行 | 3100020429200574989 | 278,848.77 | 专用账户 |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津珞璜园区支行 | 1546010120010006620 | 179,571,116.95 | 专用账户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支行 | 346210100100182924 | 82,966,677.73 | 专用账户 |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分行 | 1546010120010007826 | 254,085.13 | 专用账户 |
| 合计 | 263,070,728.58 |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智能化柔性化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山地丘陵农业机械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山地丘陵智慧农机零部件研发制造中心项目”已基本投入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6年3月13日,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调整后投资金额 | 累计投资金额 | 投资进度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活期利息收入) |
| 智能化柔性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2,325.48 | 11,354.27 | 92.12% | 2,456.44 |
| 山地丘陵农业机械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6,142.56 | 4,667.56 | 75.99% | |
| 营销服务渠道升级建设项目(已终止) | 102.14 | 102.14 | 100.00% | |
| 山地丘陵智慧农机零部件研发制造中心项目 | 7,836.05 | 7,825.82 | 99.87% |
注1:节余募集资金包括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注2:上述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统计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为准。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的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使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小于计划投资金额。
2、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存储在三方监管专户,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3、募投项目部分合同余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相关款项。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本次拟结项上述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的投入且未来将不再有大额资金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共计2,456.44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智能化柔性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山地丘陵农业机械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山地丘陵智慧农机零部件研发制造中心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的投入,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共计2,456.44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