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股份(301522)_公司公告_上大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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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30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完成的公告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于2025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特定股东及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矿业”)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投矿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国投矿业在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2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国投矿业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国投矿业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29日38.9214350.00000.94
合计38.9214350.00000.94

注:国投矿业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国投矿业合计持有股份5,000.000013.454,650.000012.5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000.000013.454,650.000012.50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上述数值相加与合计数之间的尾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国投矿业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国投矿业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意向一致,不存在违规的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价格未违反国投矿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

、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国投矿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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