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上大股份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白东旭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嵩 |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1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5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0次 |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1、由于印花税绑定的扣款账户非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印花税13.72万元2、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了审计服务增值税15.85万元。由于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将该笔款项退回公司募集资 | 1、印花税由自有资金支付,未来不再通过募集资金置换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相关增值税退回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未来将进一步提高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意识 |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金专户 |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关于股份锁定和延长股份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关于股份回购及购回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关于不存在欺诈发行的声明与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9、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0、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中金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2025年3月14日,中金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王丹、贾义真的监管函》(深证函[2025]181号),中金公司作为项目保荐人,因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研发投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未充分关注发行人收入确认和采购管理内部控制不规范、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生产成本核算的规范性、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金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已经积极推进了相关整改。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白东旭 | 高嵩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