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22证券简称:上大股份公告编号:2025-034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7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栾东海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00人,代表股份219,85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2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人,代表股份154,23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74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8人,代表股份65,61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46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92人,代表股份28,27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12,65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1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7人,代表股份15,61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04%。
3.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5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4%;
反对2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8%;弃权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5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3%;反对25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2%;弃权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2.02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5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3%;反对2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3%;弃权2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2.03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57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8%;反对2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2%;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2.04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57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9%;反对25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6%;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2.05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5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1%;反对2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3%;弃权2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2.06审议通过《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57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6%;反对2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0%;弃权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2.07审议通过《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5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7%;反对2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3%;弃权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1%。
2.08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58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4%;反对2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3%;弃权2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2.09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58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1%;反对24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3%;弃权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2.10审议通过《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57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0%;反对2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8%;弃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5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6%;反对2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6%;弃权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陈帅律师、刘峰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