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禹股份(301519)_公司公告_舜禹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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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1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禹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公司参股子公司芜湖创环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创环”)因芜湖市滨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拟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融资不超过17,000万元,拟向安徽繁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孙村支行贷款融资不超过4,900万元。公司持有芜湖创环35.00%股权,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对上述贷款融资提供不超过7,665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5,950万元,向安徽繁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孙村支行承担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1,715万元。公司授权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金额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与担保事项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持有芜湖创环35%股权,对公司有重要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上述担保事项将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新增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舜禹股份芜湖创环35.00%46.07%0.007,665.005.42%

上述担保事项由芜湖创环的控股股东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

55.00%提供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

35.00%提供担保,并由芜湖创环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因持有芜湖创环10%股权的股东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将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两年内,经政府方同意后将所持有的芜湖创环股权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国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转让给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此,该持股股东未提供持股比例同等担保。公司将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负债率变化、担保协议的签署等事项进行持续监控与管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芜湖创环水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4年

3、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保定街道五华山路与保定渠交叉口北侧1号

、法定代表人:许平

5、注册资本:5,54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市政设施管理;固体废物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固体废弃物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5.00%,公司持股35.00%,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0%。

8、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资产总额6,187.83-
负债总额2,850.7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
流动负债总额2,850.72-
净资产3,337.11-
营业收入5,256.40-
利润总额13.11-
净利润13.11-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注:上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被担保人成立于2024年12月31日,故2024年无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根据参股子公司芜湖创环的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相关协议等文件的签署。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65,9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

44.24%;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额度7,66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5.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对外担保等。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参股子公司芜湖创环贷款融资事项提供担保,主要目的为满足芜湖市滨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参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且芜湖创环将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参股子公司芜湖创环提供担保事项符合芜湖创环的经营发展需求,被担保方的控股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向芜湖创环提供担保,因持有芜湖创环10%股权的股东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将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两年内,经政府方同意后将所持有的芜湖创环股权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国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转让给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此,该持股股东未提供持股比例同等担保。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且芜湖创环将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小金黄嘉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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