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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5.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2,537,5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851,450,471.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2023年7月2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4928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本公司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总额 | 902,537,500.00 |
| 减:券商直接扣划的承销费用 | 51,087,028.30 |
| 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实际到账募集资金金额 | 851,450,471.70 |
| 减:会计师、律师等发行费用 | 26,391,101.89 |
| 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 | 825,059,369.81 |
|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168,503.29 |
| 减:用于募投项目的金额 | 759,869,431.99 |
| 减:节余募集资金转出 | 13,372.96 |
| 加: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 3,079,463.45 |
| 加:理财收益 | 8,095,909.80 |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76,520,44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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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人 | 开户行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 | 32250198625500002582 | 665,552.33 | 活期 | |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南沙支行 | 10527201040020651 | 43,540,033.71 | 活期 | |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 | 387670669013000178332 | 已注销 | ||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512904091110908 | 851,450,471.70 | 已注销 | |
|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 | 8112001014100750170 | 2,754,521.60 | 活期 | |
| 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 | 32250198625500002915 | 29,542,732.22 | 活期 | |
| 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 | 8112001012900880735 | 17,601.54 | 活期 | |
| 合计: | 851,450,471.70 | 76,520,441.40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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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24年4月,公司变更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于投资建设连云港全资子公司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使用此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此次变更已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公司终止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总投资为5,125.00万元,其中4,325.00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租赁张家港保税区科创园2,000平方米厂房及装修、购置设备及软件、研发人员工资、技术合作等。截至2024年4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实施建设与投入,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为4,325.00万元。
基于公司拟投资建设连云港全资子公司的“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的建设内容包含研发中心的建设,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使用此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4,382.24万元及剩余的全部超募资金29,913.54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共计总额34,295.78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故公司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
“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华化学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全资子公司)。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分两个阶段实施一阶段主要建设8万吨/年二氧化碳聚醚装置、30万吨/年聚醚多元醇装置、36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装置、800吨/年催化剂装置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厂外工程等;二阶段主要建设98万吨/年二氧化碳聚醚装置、36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装置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厂外工程等。项目实施期:
2024年至2029年,分步实施,先建成先投产。项目计划投资金额:项目一阶段预计总投资331,377.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66,671.00万元;项目二阶段预计总投资254,872.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70,581.00万元项目合计预计总投资586,249.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37,252.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募集资金及银行借款。
(2)2024年4月,公司超募募投项目“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结余资金用途变更为“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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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连云港全资子公司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决议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82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连云港全资子公司的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此次变更已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公司超募募投项目“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其固定资产总投资额为16,393.57万元,其中8,000.00万元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2#主装置北侧扩建,建设总生产能力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生产装置、3#成品罐区的新建、2#成品包装车间的建设及1#主装置新增尾气处理装置等。2023年9月15日该项目试生产方案经专家组评审通过,正式进入试生产阶段。
截至2024年4月16日止,“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已投入4,961.00万元,待投入1,219.00万元,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为1,820.00万元。
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820.0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投资建设连云港全资子公司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连云港全资子公司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3)2025年6月,公司原募投项目“信息系统建设”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授权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信息系统建设”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增加为公司和连云港全资子公司,将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北京路20号”相应增加为“江苏省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北京路20号”和“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石化产业基地石化五道18号”。此次变更已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公司原募投项目“信息系统建设”,其总投资额为2,000万元。项目执行期3年。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公司现有系统的升级改造,实现各业务系统的更精细化管理;二是为将公司现有的、分散的各业务系统整合,提高集成度,实现全面数字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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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信息系统建设”已投入1,777.9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222.04万元。
公司募投项目“信息系统建设”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主要基于以下考虑:连云港全资子公司以建设成为绿色、低碳、智能化工厂为目标,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有较大的资金投入规划,本次通过增加连云港全资子公司为实施主体并同步增加相应实施地点,有利于连云港全资子公司的建设资金结构的优化,更快更好地推动募投项目建设,提高连云港全资子公司和公司整体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更好地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实现公司整体治理水平、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公司2023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名称 | 预先投入金额 |
| 营销网络建设 | 1,347,500.00 |
| 偿还银行贷款 | 120,000,000.00 |
| 合计 | 121,347,500.00 |
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200号《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共计人民币121,347,500.00元。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上述情况后,出具了《关于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该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8月、2024年8月和2025年9月,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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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万元、33,000万元、1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严格按上述决议进行闲置募投资金的现金管理。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用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涉及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023年7月至2025年9月,公司累计获得理财收益8,095,909.80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079,463.45元,共计11,175,373.25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研发中心项目:本项目为技术研发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是为公司技术创新提供支撑。项目建成后,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并提高公司行业地位。
营销网络建设:本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是本项目的建成,将显著加强公司销售团队的营销能力,扩大销售规模,消化新增产能,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积极影响。
偿还银行贷款:公司偿还上述银行贷款后,资产负债率将有所改善,偿债能力得到提升,经营风险进一步下降。同时,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同步减少,有利于增强盈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补充流动资金: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资产流动性将得到提升,从而有效增加公司的营运资金,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提升公司的收入和利润水平,同时将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从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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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为提高公司的市场份额和供货能力,公司在原先成熟的聚合物多元醇合成工艺的基础上在产品工艺、设备技术、能效环保等方面进行持续的优化升级,开发出具有稳定性高、固含量高、单体转化率高、低醛、低VOC、低黏度、低单体残留量等高品质的聚合物多元醇产品,投资建设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产品的项目以落地新工艺。该项目于2023年9月实现投产。2023年度实现收入为35,036.94万元、收益为1,508.56万元,2024年度实现收入为98,043.68万元、收益为1,999.65万元,2025年1-9月实现收入为67,919.53万元、收益为2,595.37万元,三期均未达到预期收益。未达预期原因系随着行业竞争加剧、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导致公司聚合物多元醇产品盈利空间受到较大影响。公司将不断优化成本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加强市场营销及客户技术服务等措施,以提高公司竞争力、加快产能释放,实现预期效益。
四、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2025年
月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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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82,505.94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5,986.94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145.00 | 2023年: | 37,596.35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7.45% | 2024年: | 17,911.82 | |||||||
| 2025年1-9月: | 20,478.77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完工时间(或完工程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 1 | 信息系统建设 | 信息系统建设 | 2,000.00 | 2,000.00 | 1,777.96 | 2,000.00 | 2,000.00 | 1,777.96 | -222.04 | 尚在建设中 |
| 2 | 研发中心建设 | 4,325.00 | 4,325.00 | 未启动,已终止 | ||||||
| 3 | 营销网络建设 | 营销网络建设 | 4,634.50 | 4,634.50 | 631.87 | 4,634.50 | 4,634.50 | 631.87 | -4,002.63 | 尚在建设中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7,100.00 | 7,100.00 | 7,100.00 | 7,100.00 | 7,100.00 | 7,100.00 | - | 2023年9月 |
| 5 | 偿还银行贷款 | 偿还银行贷款 | 12,000.00 | 12,000.00 | 12,000.00 | 12,000.00 | 12,000.00 | 12,000.00 | - | 2023年9月 |
| 6 | 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 | 36,115.78 | 33,557.22 | 36,115.78 | 33,557.22 | -2,558.56 | 尚在建设中 | |||
| 7 | 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 | 6,180.00 | 5,919.89 | 6,180.00 | 5,919.89 | -260.11 | 2023年9月 | |||
| 8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 | 2023年10月 | |||
| 合计: | 30,059.50 | 83,030.28(注) | 75,986.94 | 30,059.50 | 83,030.28 | 75,986.94 | -7,043.34 | |||
注: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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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1-9月 | ||||
| 1 | 信息系统建设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2 | 研发中心建设 | 不适用【注】 | 不适用【注】 | 不适用【注】 | 不适用【注】 | 不适用【注】 | 不适用【注】 | 不适用【注】 |
| 3 | 营销网络建设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5 | 偿还银行贷款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6 | 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一期) | 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项目一阶段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19.70%(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5.77年(含建设期,税后)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7 | 扩建18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项目 | 68.23% | 不含税营业收入183,185.84万元/年 | 35,036.94 | 98,043.68 | 67,919.53 | 201,000.16 | 否 |
| 税后利润8,243.36万元/年 | 1,508.56 | 1,999.65 | 2,595.37 | 6,103.58 | ||||
| 8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于投资建设连云港全资子公司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使用此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