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5 证券简称:港通医疗 公告编号:2025-044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10.13元/股调整为10.01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2025年7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反馈。2025年7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于2025年7月14日披露了《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000,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3,956,856股后的股本96,043,1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96,043,144股÷10股×1.20元=11,525,177.2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1152517元。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
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
-V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P
-V=10.13-0.1152517≈10.01元/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授予人数、数量、授予价格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