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水智能(301513)_公司公告_尚水智能: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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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1513证券简称:尚水智能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

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公司2026年将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

)2026年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新增不超过

亿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黔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原预计金额本次新增预计金额2026年1-3月已发生金额上年度发生金额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电池极片制造设备等市场定价原则50,00020,0004,75025,211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注册资本911,719.7565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品、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3D眼镜、GPS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汽车电子装置研发、销售;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以及上述零部件的关键零件、部件的研发、销售;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含轨道交通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气件、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信及综合监控系统与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租赁与售后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轨道梁柱的研发、设计、销售;自有物业租赁(物业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比亚迪工业园内及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工业城宝荷路3001号比亚迪工业园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信息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成立日期1995-02-10
主要股东王传福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机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比亚迪系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依法持续经营,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实施和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6年度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

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及合理的定价政策为基础,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随着行业景气度逐步回升及公司业务持续推进,公司与关联人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而开展的持续性合作。双方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市场原则,按照合理、公允的商业条件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受其控制。相关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新增与关联方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战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平等互利、定价公允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

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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