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512证券简称:智信精密公告编号:
2026-001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完成期限及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后续根据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主业、合理审慎规划安排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并在使用前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71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9.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2,880.2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302.6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577.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4888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华智诚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调整前计划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调整后计划使用金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1 | 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 | 31,047.08 | 21,884.67 | 2025-3-31已结项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887.71 | 3,887.71 | 2025-12-31 |
| 3 |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1,176.58 | 1,176.58 | 2025-12-31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 | 4,000.00 | - |
| 合计 | 40,111.37 | 30,948.96 | - | |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577.63万元,扣除前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5,466.26万元;
注2: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资金节余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完成期限及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1)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2) | 尚未支付款项(3) | 项目投入总额(4)=(2)+(3) |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5) | 预计节余募集资金(6)=(1)-(4)+(5)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887.71 | 3,083.74 | - | 3,083.74 | 41.59 | 845.55 |
|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1,176.58 | 530.80 | 32.44 | 563.24 | 30.56 | 643.90 |
| 合计 | 5,064.29 | 3,614.54 | 32.44 | 3,646.98 | 72.15 | 1,489.45 |
注1: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注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注3:实际“尚未支付款项”及“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最终支付结果为准(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理财收益、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余额为准),尚未支付款项含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等,公司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本项目尾款和质保金等款项;
注4:上述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统计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为准。
(二)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原因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迭代,公司对信息化系统升级所需投入的产品及服务进行了优化调整。为确保募投项目高效推进,公司根据信息化系统及软件升级实际需求主动将相关支出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使得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比例相对较低,但并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产生不利影响,目前该项目已按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高效使用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项目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工作,合理节约了募集资金。同时,公司加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安排
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主业、合理审慎规划安排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并在使用前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