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规划(301505)_公司公告_苏州规划: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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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7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长江保荐”)作为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苏州规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苏州规划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6.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9,7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0,737,205.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8,962,794.15元。2023年

日,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将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54,059,792.45元)后的余额525,640,207.55元汇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34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0,628,558.37元,累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13,810,919.63元,募集资金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412,269,895.22元。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86,825,325.71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人民币75,825,325.71元,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311,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412,269,895.22
减: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32,382,247.45
累计支出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1,812.32
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金额6,482,693.03
累计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456,797.2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386,825,325.71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5,825,325.71
理财产品311,000,000.00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东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三香路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以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活期银行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初始存放日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6403925122023-7-1490,154,000.001,426,078.79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干将路支行9990118634108062023-7-1495,534,600.0040,701,187.51活期存款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东吴支行752701220004382432023-7-1460,000,000.0050,984.16活期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东吴支行105555010400317482023-7-14125,693,000.00106.11活期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东吴支行105555010400317552023-7-14107,496,807.5549.01活期存款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30500200101201004773332023-7-1446,761,800.004,352,971.14活期存款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860111100001906302024-1-26-28,813,233.40活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三香路支行322501988740000011522024-1-29-480,715.59活期存款
合计--525,640,207.5575,825,325.7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名称产品名称金额到期日期限/天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三香路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0,000.002026-1-417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三香路支行结构性存款35,000,000.002026-1-149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三香路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2026-3-269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三香路支行七天通知存款9,000,000.00--
开户银行名称产品名称金额到期日期限/天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结构性存款45,000,000.002026-3-28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东吴支行结构性存款50,000,000.002026-1-239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结构性存款57,000,000.002026-3-169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干将路支行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2026-1-2633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结构性存款25,000,000.002026-1-2218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2026-3-30181
合计-311,000,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公司于2023年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和《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在满足公司业务布局的需要,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行业地位、管理能力等因素,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募投项目总投资额、实施主体及内容的前提下,调整“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区域营销中心建设及设计专业化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增加募投项目”区域营销中心建设及设计专业化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和《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6)。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城乡规划创意设计与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并调整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的情况下,将“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区域营销中心建设及设计专业化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上述变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3】核字第90287号),截至2023年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6,098.25万元、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为人民币466.89万元。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使用募投资金人民币6,098.25万元、人民币466.8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3年

月,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098.25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人民币466.89万元已全部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至2025年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于2024年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5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截至2025年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311,000,000.00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86,825,325.71元,其中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311,000,000.00元,其余75,825,325.71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按计划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保荐机构对苏州规划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章睿穆杰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9,896.2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238.2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301.0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9,553.469,553.46397.863,796.7639.74%2028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4,676.184,676.18176.21928.6819.86%2027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城乡规划创意设计与研究中心建设项目12,569.3012,569.302,219.472,650.1121.08%2027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区域营销中心建设及设计专业化扩建项目15,015.4015,015.40444.685,925.5339.46%2028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1,814.3441,814.343,238.2213,301.08-----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合计-41,814.3441,814.343,238.2213,301.0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关于“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区域营销中心建设及设计专业化扩建项目”,由于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表面变化,同时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行业地位、管理能力等因素,为保证公司的募集资金项目管理、组织实施和效益实现,经公司审慎研究后,经审议同意将上述两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调整至2025年12月。由于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公司积极谋求战略转型,加快加深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布局,并结合自身行业地位、管理能力等因素,为保证公司的募集资金项目管理、组织实施和效益实现,经公司审慎研究后,经审议同意将上述两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调整至2028年12月。2、关于“城乡规划创意设计与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公司总部目前位于苏州市姑苏区,近年来当地政府对姑苏区企业的发展持续加大力度。公司2023年10月底,通过土地竞拍取得了位于姑苏区吴门桥街道解放西路南、福星路西(03-13)苏国土2023-WG-9号科研用地地块,并于2023年11月取得该地块的《不动产权证书》。该地块位于姑苏中心地段,紧邻地铁站点和城市公园,交通便捷,环境宜人,配套齐全,浸润于苏州传统文化的熏陶之中,与公司致力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更新的业务特色和技术特长相契合。在该地块上建设城乡规划创意设计与研究中心可以更好的表达历史文化保护与现代经济发展兼容并蓄的理念,从而更有效的提升公司形象和品牌效应。综合上述因素,经公司内部重新论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变更本项目的实施地点至该地块并调整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6月调整至2027年12月。3、关于“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本项目原计划利用上述“城乡规划创意设计与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办公用房面积进行建设。鉴于上述“城乡规划创意设计与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并调整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本项目也相应变更实施地点至同一地块并调整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2月调整至2027年12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85,813,282.41元(含净利息收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增加募投项目”区域营销中心建设及设计专业化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地点包括:1、长三角区域,一是围绕公司本部进一步扩建苏州大市范围内的分支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昆山、太仓、常熟、园区、张家港等,二是在苏州之外的长三角重要城市布局,包括但不限于合肥、盐城、徐州等;2、大湾区,在该区域内的重要节点城市布局,包括但不限于深圳、惠州、佛山等地。公司将根据具体布点的场地获取方式、人员规模、设备投资、业务开展情况,审慎投入,在不改变总投资额的前提下,优化项目投资结构。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变更募投项目“城乡规划创意设计与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至苏州市姑苏区吴门桥街道解放西路南、福星路西(03-13)苏国土2023-WG-9号科研用地地块;变更“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至苏州市姑苏区吴门桥街道解放西路南、福星路西(03-13)苏国土2023-WG-9号科研用地地块。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投资金人民币6,098.25万元、人民币466.8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关于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3】核字第90287号)。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意该事项,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10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人民币6,098.25万元、人民币466.89万元已全部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1、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2、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5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3、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1、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2、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5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3、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86,825,325.71元,其中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311,000,000.00元,其余75,825,325.71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按计划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4、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储于专户,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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