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迪科技(301503)_公司公告_智迪科技: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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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迪科技: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2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银彩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银彩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珠海市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附件:吴银彩女士简历吴银彩女士,1976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年至2002年1月,任埃尔凯电器(珠海)有限公司报关及人事助理;2002年2月至2004年8月,任珠海市金品创业共享平台科技有限公司关务主管;2005年5月至2009年10月,任智迪有限船务;2009年11月至2015年12月,任智迪有限船务主管;2015年12月至2025年10月,任智迪科技船务主管、职工监事。2025年11月至今,任智迪科技船务主管、职工监事、越南智迪销售部商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银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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