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1499证券简称:维科精密公告编号:
2025-036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
月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
月
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月
日上午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北横沙河路
号公司会议室
二、股东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名册及编码如下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1 |
| 2.01 |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 √ |
| 2.02 | 发行规模 | √ |
| 2.03 | 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 |
| 2.04 | 债券期限 | √ |
| 2.05 | 票面利率 | √ |
| 2.06 |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 |
| 2.07 | 转股期限 | √ |
| 2.08 |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 |
| 2.09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 |
| 2.10 | 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 √ |
| 2.11 | 赎回条款 | √ |
| 2.12 | 回售条款 | √ |
| 2.13 |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权属 | √ |
| 2.14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
| 2.15 | 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 2.16 |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 |
| 2.17 | 募集资金用途 | √ |
| 2.18 | 募集资金存管 | √ |
| 2.19 | 担保事项 | √ |
| 2.20 | 评级事项 | √ |
| 2.21 |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 |
| 3.00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公司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2、审议与披露情况
(1)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提案2.00为逐项表决的提案,需逐项表决通过。
(2)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①有效持股凭证、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代表证明书、④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①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④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①本人有效持股凭证、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①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
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④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9月15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9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北横沙河路
号公司董秘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人:黄琪
电话:021-64960228
传真:021-64960208联系电子邮箱:ir@vico.com.cn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北横沙河路
号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五)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30日附件资料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499”,投票简称为“维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1 | |||
| 2.01 |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 √ | |||
| 2.02 | 发行规模 | √ | |||
| 2.03 | 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 | |||
| 2.04 | 债券期限 | √ | |||
| 2.05 | 票面利率 | √ | |||
| 2.06 |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 | |||
| 2.07 | 转股期限 | √ | |||
| 2.08 |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 | |||
| 2.09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 | |||
| 2.10 | 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 √ | |||
| 2.11 | 赎回条款 | √ | |||
| 2.12 | 回售条款 | √ | |||
| 2.13 |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权属 | √ | |||
| 2.14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 |||
| 2.15 | 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 | |||
| 2.16 |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 | |||
| 2.17 | 募集资金用途 | √ | |||
| 2.18 | 募集资金存管 | √ | |||
| 2.19 | 担保事项 | √ | |||
| 2.20 | 评级事项 | √ |
| 2.21 |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 √ |
| 3.00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公司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说明: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 股东名称 | ||
| 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是否委托参会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证件号码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 备注 |
附注: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9月15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邮件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